2014年12月20日 星期六

12/15 公共圖書館 第十二講

上課日期:2014/12/15

課程內容:
1. 公眾借閱權:Public Lending Right
2. 至少有41個國家立法承認「公眾借閱權」,但只有28個國家實施公眾借閱權制度。
3.北歐的社會福利是全世界最好的;北歐的圖書館也是全世界最好的。
4.德國在最近幾年(1020)才有圖書館博士、碩士的出現,以往都是職前訓練。職業與行業是拆開的。
5.公眾借閱權實施內容,因應國情而有出入。
      {大體上遵循兩個原則}
  • (1)承認圖書館出借圖書導致作家權益受損,應該給予補償。
  • (2)該等補償用於加強文化活動。

      {施行的重點有四}
  • (1)文學創作
  • (2)作家的社會福利之一
  • (3)視為著作財產權的一部份
  • (4)採用大英國協模式

6. 丹麥、挪威及芬蘭把施行的重點放在「文學作家」的給付。直接由政府撥款給付,而非由圖書館支出。奧地利、德國及瑞典,把作家的健康保險及老人年金納入。
7. 著作財產權:奧地利、德國及荷蘭的公眾借閱權計畫,充份尊重該國的著作財產權,即使是外國作家,也可經由註冊登記,享受同等的權利。
8. 近年來,「公眾借閱權」的效用逐漸消失,依然存在的,是「對作者的尊重。」(因為,借閱次數高的,作者本身就應該賺取了不少稿費,那些錢對他們而言不算什麼;而借閱次數低的書,作者只能拿到些許的錢,這對他們而言並沒有太大的實質幫助。)
9.  國際聯盟不支持「公眾借閱權」,因其會危害「自由使用公共圖書館的服務」。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